LOL電競競賽
- 報名時間
- 110年10月04日(星期一)至110年11月04日(星期四)
- 活動對象
- 15歲以上國高中在校生
- 報名方式
- 本活動採網路報名 (已截止報名)
- 賽程表公布日期
- 110年11月05日(星期五) (使用Challonge亂數分組) 查看賽程表
- 賽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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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時間 賽程 賽制 方式 直播 11/08 (一) 13:00 64強賽 一戰決勝 (BO1) 線上賽 (自行約戰) 無 11/09 (二) 13:00 32強賽 一戰決勝 (BO1) 線上賽 (自行約戰) 無 11/10 (三) 13:00 16強賽 一戰決勝 (BO1) 線上賽 (自行約戰) 無 11/11 (四) 13:00 8強賽 一戰決勝 (BO1) 線上賽 (自行約戰) 無 11/12 (五) 13:00 4強賽 三戰兩勝 (BO3) 線上賽 (自行約戰) 無 11/17 (三) 10:00 決賽 三戰兩勝 (BO3) 線上賽 (線上報到) ※ 若參賽隊伍高於64隊時,將隊伍納入候補名單。
- 比賽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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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 30,000元整、獎牌、能量飲料乙箱、西門夜說認同卡 亞軍 15,000元整、獎牌、能量飲料乙箱 季軍 10,000元整、獎牌、能量飲料乙箱 殿軍 5,000元整
賽事規章
- 報名規則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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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所需資料隊伍名稱、選手個人姓名、UID、召喚師名稱、學生證照片、隊長聯絡電話、隊長E-mail、隊長LineID。請確實登錄填寫,以免因資料未確實登錄影響隊伍及個人參賽權益。
- 隊伍名稱僅限使用英文字母、數字0~9或中文字,長度則需在8個全形字元內且不得有任何粗俗或猥褻的字眼,或任何容易造成混淆與困擾之字詞。
- 遊戲名稱不可包含中英文以外語言、粗俗或猥褻的字眼、任何容易造成混淆困擾的名稱及特殊符號,若經主辦方判定有以上情節,選手須協助更名(費用由選手自付)。
- 參賽隊伍,最多6人一隊(候補1員),每位選手需擁有20隻以上英雄,經報名後不得更換成員。
- 參賽隊伍可自行決定使用何種通訊軟體,沒有限制。
- 參賽隊伍完成報名後,不得修改報名資料,遊戲ID也不得在比賽期間更改,請參賽隊伍之隊長、參賽者在填寫時多加留意,若有更改將無法進行比賽,視同棄權。
- 若參賽隊伍的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帳號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 賽事進行時如遇版本更新,主辦將視情形決定是否會更新比賽規則。
- 參賽隊伍禁止更改過往慣性使用的閃現位置,若有做更改視同代打嫌疑,並取消參賽格。
- 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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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本次比賽之所有選手於比賽當日須年滿15歲以上國高中職在校生。
- 凡正式聯賽及隸屬於任一聯賽的職業隊伍的職業選手(含候補)不得參加(練習生不在此限),若發現則判定該隊失格。
- 線上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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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時間對戰雙方可自行約定對戰時間,如雙方無共識則以主辦單位表定時間為主。
- 建議選手於約定比賽時間前至少10分鐘進入對戰房間,以完成備戰準備,請藍方隊長開啟對戰房間後通知紅方對長,若為轉播組別,由主辦單位統一開啟並邀請隊長進房。
- 若其中一方於對戰時超過10分鐘未到,則視同棄權,請選手截圖存證(包含系統時間)並立即通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宣布對手棄賽,如一方遲到後雙方仍同意繼續進行比賽則以結果論,不得異議。
- 進行對戰前若發現選手ID不符,請截圖存證並立即聯絡主辦單位,由主辦方裁決。
- 對戰勝利方隊長須於比賽當天22:00前將結果回傳至主辦單位粉絲專頁,若未能在時間內回傳結果將尚失比賽資格。
- 參賽隊伍若晉級至8強、4強、冠亞賽,須配合官方進行視訊監看,不會露出於轉播僅用於資格審查,視訊鏡頭需由參賽者自備。
- 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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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伺服器與版本:台港澳伺服器,英雄聯盟最新版本(台港澳版本)。
- 比賽地圖:召喚峽谷。
- 比賽模式:電競選角。
- 觀察者模式:無轉播場次禁止開啟觀察者模式,除參賽選手以外一律不得進入觀察隊戰,候補選手亦同。轉播場次則由主辦單位統一開啟房間。
- 比賽進行時,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如遭檢舉則取消該隊資格。
- 比賽帳號:所有選手必須使用個人遊戲帳號,最少需擁有20隻英雄。
- 比賽賽制:單場決勝制(BO1),四強賽及冠亞賽採取三戰兩勝制(B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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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勝利判定標準:
- 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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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賽因不可抗力問題導致雙方無法進行重賽且比賽無法繼續進行時,將依據以下標準裁定勝負:
- 雙方隊伍金錢總量差異:雙方隊伍的金錢總量差距量超過33%。
- 場上防禦塔數量差異:雙方在場上仍存在的防禦塔數量差距超過7座。
- 場上水晶兵營數量差異:雙方場上仍存在的水晶兵營數量差距超過2座。
- 斷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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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戰階段中如產生選手斷線、設備狀況,選手可輸入
/pause
進行暫停,待同隊選手連回後轉告對方隊長,並由對方輸入/resume
繼續遊戲,每隊暫停時間整場總計不可超過15分鐘,超過者不得再使用暫停指令,需讓遊戲持續進行。 - 若發生重大錯誤、遊戲比賽房崩潰、伺服器障礙及任何導致全體參賽成員遊戲崩壞而無法順利進行比賽等狀況時,經官方確認後該場比賽重新開啟並採用同樣的藍紅方位置、禁選角色與符文進行重賽。
- 如在對戰開始3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雙方可決定是否重賽。
- 若有進行重賽之必要,雙方需維持原先出賽之選手、位置、B/P選角、符文並重新開始比賽。
- 對戰階段中如產生選手斷線、設備狀況,選手可輸入
- 比賽違規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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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裁判判決,以言語、肢體表現影響裁判或賽事進行,經由裁判判定後,將可對該選手之隊伍以棄賽論。
- 如有選手在比賽進行中,偷看其他隊伍或OB畫面,該隊員所屬隊伍判定戰敗。
- 選手在比賽中進行挑釁之全頻發言,或是使用小窗干擾選手比賽,經完整截圖檢舉,裁判將有權判定該隊伍戰敗。
- 比賽進行時,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且不得有非主辦單位人員觀戰,如遭檢舉則取消該隊資格。
- 為確保雙方權益,除官方人員(主辦單位)與裁判外,其餘人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OB。
- 若參賽隊伍於比賽期間,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導致該隊可參賽人數不足五名,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 禁止使用任何外掛程式(如開啟全地圖)故意製造斷線,或使用不符合比賽規則的遊戲設定或Bug。
-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如發送挑釁用語、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由官方人員認定任何不正當的訊息、明顯讓對手贏得比賽等。
-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或不正當比賽時,當事選手在經過官方人員慎重裁決的情況下,將收到警告或判為輸方的處罰。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將被逐出本次比賽。
※ 主辦單位擁有隨時增、刪、變更本賽事相關辦法之權利,經本賽事單位增、刪、變更之本賽事相關辦法以最新公告之版本為準。